反内卷?还是终于怕了? ——雨夜静思,评第十一批集采规则之质变
近日,第十一批集采文件正式发布,55个品种即将进入“价格竞技场”展开激烈角逐。
有趣的是,本次集采文件除明确入围的55个品种外,还罕见同步了68个“虽符合条件却未纳入”产品的目录,并对未纳入的原因进行了详细的解释。更为重要的是,第十一批集采首次在原则上提出“反内卷”,这些新动向释放出哪些信号呢?是集采逐步走向科学化、合理化,还是终于也被“卷”怕了呢?
一、“虽符合条件却未纳入”的原因:
“虽符合条件却未纳入”的品种,其未入围原因可归结为几类:一是市场竞争不充分,二是采购金额低于1亿元,三是未启动一致性评价,四是存在专利争议,五是临床使用风险高,六是属于重点管控药品。
虽然从表面上来看,理由都很合理,也很符合该品种的发展现状和使用限制,但细究之下,却似“猪还太小,没到出栏标准”的感觉——如同被判处“缓刑”,始终有一把刀悬在脖子上,但执行时间难有定论。
结合2025年两批集采的全年规划,此次“侥幸逃脱者”,是否注定会在下次集采中 “入围”?否则,第十二批集采还能增加什么品种?难不成还能换个赛道,直接抛开化药领域,转向器械和中成药?因此,本次罕见的解释,更像是下次集采的预告片,印证着“不是不到,时候未到”的逻辑。
二、新增“反内卷”原则:
其次,来看这次新增的大原则——“反内卷”。从字面意思来看,第十一批集采中,官方不希望再出现“三分钱救命药”这样的争议报价和舆论漩涡。但实质上呢,集采的核心玩法仍未脱离“价格”范畴,“低价声明”制度更像是药品工业给广大民众的一份“投名状”和“信誉背书”。自此之后,若再出现争议低价,那就是企业个体行为,是部分企业在本就激烈的“价格战场”上再加砝码,与官方无关。集采“以价换量”的核心思维不变的前提下,一切价差计算“锚点”都只是“障眼法”。
三、质量红线规则的“巧设计”:
再者是质量红线规则要求,更反映出规则制定的“心虚”:不想带“光脚者”玩,但还得寄希望于这帮“泥腿子”杀价;既担心再出现间苯三酚式集采前最低价暴雷的闹剧,又不能把这些B证企业“一棒子打死”。毕竟,“卸磨杀驴”的时机尚未成熟,“牵一发而动全身”。
而且更能体现官方“高高拿起、轻轻放下”的一点是什么?是之前流传的一、二稿中“获批后中选药品原材料和生产工艺等不允许变更”变为了正式文件中的“重点关注”,貌似是听取了民众和行业的呼声,却又无法做到完全“断舍离”,还留了一道“小后门”,至于“惩戒”?涛声依旧。
四、引入“首告从宽”机制:
然后是防围标举措,有没有一种“自首就可以宽大处理”的既视感。将刑法规则引入集采规则,这倒是真“创新”,但预期效果嘛,“人人心中自有一杆秤去衡量”,自古以来就是“天下熙熙,皆为利来,天下攘攘,皆为利往”。
五、报量方式大调整:
最后是报量方式变化。第十一批集采调整为医疗机构可以选择具体品牌报量,若该品牌最终中选,则直接成为该医疗机构的供应企业,这一条改变是真的大利好。对于医疗机构而言,这可以最大限度保障用药习惯,降低更换药品品牌可能造成的疗效偏差;对于药品企业而言,可以在保证自身适当利润的前提下,尽量保住辛辛苦苦开发出来的市场份额;对于患者而言,可以更大程度提高用药依从性,保障健康和治疗病痛,达到三方共赢的目的。
虽然调侃很多,但总的来说,第十一批集采规则相较于前十批而言,仍是有质的改变。这既反映出规则制定者对于前十批集采“低价引导”导致的产业“内卷”趋势的反思与遏制,也预示着集采规则的科学化、合理化正在“拨乱反正”。希望国内医药市场能借此契机,摆脱“内卷”困境,实现共存共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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