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安养老险安徽分公司以案说险:“双录”让保险更“保险”
案例介绍:
张女士今年已63岁,去年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年金险,在今年该交续期保费时,收到银行扣款通知,以为自己被骗。到保险公司咨询后得知自己去年通过银行购买了一份5年交的保险产品。但张女士坚称自己未购买过任何保险产品,声称要报警。后来保险公司找出张女士投保时的双录视频,张女士这才回想起来去年确实购买过这样一份保险产品,称是自己年纪大忘记了,并表示对保险公司的服务满意。
案例分析
什么是“双录”?根据《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》,所谓“双录”是指保险公司、保险中介机构,通过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采集视听资料,电子数据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的关键环节。内容主要包括业务员的身份介绍、对投保产品的解释说明、风险提示以及投保人的如实告知,等等。这个过程被称为“可回溯环节”,是监管机关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做到的。
从张女士的案例中不难看出,投保时录音录像,实现了销售行为可回放,重要信息可查询,问题责任可确认。所以说,双录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,更大限度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有保障的服务,让保险的选购变得更有章法可依。
哪些情况下需要“双录”?
1.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,包括利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营业场所内自主终端等设备进行销售。国务院兼任监管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2.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意外的其他销售渠道,销售投保连结保险产品,或向60周岁(含)以上年龄的投保人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。
风险提示
平安养老险安徽分公司提醒您,投保时不要怕麻烦,认真对待双录是对自身利益的保护。
1.实施保险双录能够有效遏制广为诟病的销售欺骗误导情形,保障消费权益。建立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,能够有效处理保险业务员销售误导、隐瞒重要事实的顽疾。
2.配合双录可以减少保险纠纷。对销售过程录音录像,发生纠纷时,又利于消费者有证可查,降低维权成本。
声明: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,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,均为采集网络资源。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,可联系本站删除。